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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前三季度GDP同比增长6.3%,制造业投资增长16.8%

文章来源:浙江省统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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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21 16:27:00

前三季度,浙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推动“八八战略”走深走实,深入实施三个“一号工程”和“十项重大工程”,精准高效推动“8+4”政策兑现、直达快享,经济持续稳进向好,高质量发展取得积极进展。

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前三季度全省生产总值59182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6.3%。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1580亿元,增长3.9%;第二产业增加值24434亿元,增长5.1%;第三产业增加值33168亿元,增长7.3%。

一、农业生产形势稳定,农产品供应有保障

前三季度,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同比增长4.0%。早稻产量76.9万吨,增长9.6%。水果产量530.3万吨,增长3.7%。猪牛羊禽肉类产量88.3万吨,增长9.6%。牛奶产量增长6.2%,禽蛋产量增长14.9%。生猪出栏687.6万头,增长9.9%。水产品产量386.1万吨,增长6.2%。

二、工业经济稳步回升,民营企业贡献突出

前三季度,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5%,增速比上半年提高0.8个百分点。38个工业行业大类中,24个行业增加值同比增长,增长面为63.2%。其中,电气机械、汽车、化学制品等重点行业增加值分别增长16.9%、16.7%和15.6%。民营企业贡献较大,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增加值增长7.6%,对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的贡献率为95.7%。新兴产业引领增长,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制造业增加值增长8.8%,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长6.9%,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6.7%。

三、服务业总体平稳,接触型聚集型服务业快速增长

前三季度,服务业增加值同比增长7.3%。其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增长12.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2.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1.5%,金融业增加值增长9.8%,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增长6.9%。接触型聚集型服务业快速增长,客运量、旅客周转量分别增长55.2%和87.5%;餐饮收入增长14.4%,快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7个百分点。

四、有效投资较快增长,重点领域投资稳步推进

前三季度,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8.5%。其中,项目投资增长13.6%,制造业投资增长16.8%,基础设施投资增长6.8%。重点领域投资稳步推进,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增长29.2%,交通、能源和水利投资增长11.0%。

五、消费品市场持续恢复,品质消费持续活跃

前三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6.7%。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乡村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分别增长6.7%和6.4%。品质消费持续活跃,限额以上贸易单位新能源汽车零售额增长48.8%,智能手机零售额增长44.9%,可穿戴智能设备零售额增长16.5%,金银珠宝类零售额增长15.3%,化妆品类零售额增长13.0%。

六、居民消费价格温和上涨,工业生产者价格降幅收窄

前三季度,居民消费价格(CPI)同比增长0.4%。八大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同比“六升二降”,其他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3.6%,教育文化娱乐价格上涨2.5%,食品烟酒价格上涨1.4%,医疗保健价格上涨0.9%,衣着价格上涨0.8%,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0.7%;交通通信、居住价格分别下降2.2%和0.5%。9月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下降0.1%,环比上涨0.3%。

前三季度,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和购进价格同比分别下降2.7%和5.4%。9月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和购进价格同比分别下降2.2%和4.9%,环比分别上涨0.5%和0.8%。

七、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居民收入稳步增长

前三季度,浙江城镇调查失业率平均值为4.7%,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城镇新增就业91.5万人,同比增长1.6%,增速比上半年提高0.3个百分点。

前三季度,全体、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49821元、58121元和32578元,名义分别增长5.9%、5.4%和7.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分别增长5.5%、5.0%和6.4%。从收入来源看,全省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分别名义增长4.8%、8.1%、5.5%和8.2%。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值1.78,同比缩小0.03。

总的来看,前三季度,随着各项稳增长政策举措靠前发力,经济增长回稳向好,积极因素累积增多。但也要看到,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挑战困难依然较大,经济持续较快恢复基础仍待夯实。下阶段,我们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抓住经济恢复和转型升级的窗口期,强化系统观念,统筹施策、精准发力,扎实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努力为全国大局多作贡献。

附表

附注

(1)地区生产总值、农业增加值、工业增加值、服务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不变价计算;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按现价计算。

(2)规模以上工业、服务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业划分标准执行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为投资500万元及以上项目。

(3)用电量来自省电力公司。

(4)进出口数据由杭州海关提供。

(5)财政收支数据由省财政厅提供。

(6)金融机构存贷款数据由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提供。